(参考资料:检察风云:垃圾桶里的尸体;图片来自互联网,与文章的主要内容无关,仅为配合写作效果,侵权删除;文中人名均为化名)
莎士比亚曾经说过:“爱侣们永远看不见他们自己所做的傻事,因为爱情是盲目的。”
换句话说便是当局者迷、旁观者清,正处于爱情甜蜜期的女孩,是听不进去劝告的。
梁晶晶,时年21岁,为了第一个男朋友做过一次人流。后来,梁晶晶再次恋爱,没采取一定的措施再次怀上第二个孩子。
后来,梁晶晶在马桶上生下了这一个孩子,由于害怕家里人知道,狠心用刀将刚生下来的孩子刺死。
但这天与以往不同,清洁工在要处理的垃圾堆里,发现了两个大黑袋子,其中一个袋子还在往外冒着鲜血。
清洁工鼓足勇气打开袋子,发现里面竟然是一个沾满鲜血的婴儿,看着应该刚出生两天左右。
警方赶到后,法医对婴儿的尸体进行了鉴定:婴儿是被锐器所伤,看伤口,凶器很像是家里用的水果刀。
警方马上展开了调查,首先要调查的是附近有没有怀孕的妇女。经过走访调查,警方锁定了一个嫌疑人。
警方要求梁晶晶配合,打算用她的DNA和已故婴儿的DNA作对比,但梁晶晶拒绝了。
人命关天,警方只好去做梁晶晶母亲的工作,在母亲的命令和劝说下,梁晶晶配合了警方的工作,结果证实梁晶晶就是婴儿的母亲。
想到此处,梁晶晶瞬间慌了神,为避免父母不要她,便从厨房拿出水果刀,并刺向了这个婴儿。
之后,警方对梁晶晶的母亲进行了审讯,从她母亲这,我们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梁晶晶母亲表示:晶晶的生父就十分花心,专门欺骗女人的感情,外面情人无数。
可梁晶晶处于青春期,对异性有着非常大的好奇。但母亲并不进行正确引导,反而不断打压梁晶晶内心的好奇。
在母亲的强压下,梁晶晶滋生了逆反心理。母亲越是不让自己和男孩子接触,她便越想接触。
不久,梁晶晶怀孕了,母亲找上男孩家门,并向对方讨要说法。但对方却表示,一切都是梁晶晶自愿的,与自己并无关系。
俗话说,“女大不中留,留来留去留成仇”,这句话在梁晶晶身上得到了完美印证。
梁晶晶趁母亲不在,便偷跑到男友家,并在那里居住。由于双方都没有结婚的打算,男孩母亲便带着她去了医院,并将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。
这件事给梁晶晶母亲敲响了警钟,她对女儿的管控更加严格了,警告女儿如果再有这种事,就把她赶出去。
梁晶晶和第一个男朋友分手后,就在家附近找了一份工作。由于工作中的原因,梁晶晶结识了第二个男朋友,也就是她工作上的师傅。
由于工作中的接触,彼此之间越发暧昧,终于有一天,师傅带着梁晶晶偷食了禁果。
梁晶晶自己的工作并不能养活自己,过日子还得依靠父母的接济,害怕因为这一个孩子母亲和继父不管她了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: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梁晶晶使用刀具将婴儿残杀,事后并没有采取救助措施,任由婴儿因失血过多而亡,显然主观存在故意,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。
勒令孩子不要跟男人接触,不如教给她正确的婚恋观和如何保护自身,希望我们大家引以为戒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